广西乡村振兴条例助推三农发展迈入新阶段
所属地区:广西
发布日期:2025年07月02日
广西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于2024年由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,五月起正式实施。该条例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现代化建设,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,同时强化招商引资,吸引资本助力乡村产业升级。条例的出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构建法治保障体系,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瓶颈问题,开启乡村振兴新篇章。
一、条例制定背景和重要意义
广西壮族自治区作为我国农业大区,长期以来面临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、城乡发展不平衡等挑战。近年来,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,但乡村基础设施薄弱、公共服务短缺等问题依旧突出。条例的制定源于国家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,结合广西实际情况,通过法治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。该条例的实施将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破解“三农”难题提供法规依据,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。
二、总体框架与核心原则
条例包含总则、产业发展、人才支撑、乡风文明、生态宜居、乡村治理、城乡融合、扶持措施、监督检查、附则共十章八十七条。总则部分明确了乡村振兴的指导思想、目标和基本原则,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。核心原则包括保障农民主体地位、强化法治引领、注重系统治理,确保政策落地见效。条例通过制度设计,系统性回应了乡村发展中的关键短板。
三、产业发展规定聚焦招商引资
针对乡村产业滞后问题,条例设立了专项条款推动产业振兴。明确支持发展特色农业、乡村旅游和农产品加工,优化营商环境,便利招商引资。例如,鼓励外部资本投资乡村项目,提供政策优惠和便利服务,增强产业链韧性。招商引资被视为激活乡村经济的引擎,条例规定加强财政和金融支持,吸引企业参与农村现代化,从而提升农业生产力和价值链水平。
四、人才支撑机制促进智力注入
乡村人才短缺是制约发展的瓶颈。条例制定了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,如设立专项基金支持本土人才返乡创业,简化人才落户流程。同时,推动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,鼓励高校合作培养农村专业人才。这些措施旨在构建可持续的人才生态系统,缓解公共服务短板,为乡村振兴注入新鲜动力。
五、乡风文明建设弘扬传统文化
乡风文明章重点规范精神文明建设,保护乡村文化遗产,倡导移风易俗。条例要求整合资源推动教育、文化和卫生服务均等化,开展主题活动深化群众参与。通过弘扬优秀民俗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提升乡村软实力,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。
六、生态宜居政策优化人居环境
条例在生态宜居部分强调绿色发展,强化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。例如,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实施垃圾分类和污水治理,鼓励低碳技术应用。政策注重生态修复与建设宜居乡村并重,确保居民生活品质持续提升,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目标。
七、乡村治理机制提升自治效能
针对乡村治理不足,条例完善了基层治理体系,强化村级组织和法治机构建设。明确规定村民自治权责,畅通诉求表达渠道,预防化解社会矛盾。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,营造安全稳定的乡村秩序。
八、城乡融合策略推动协调发展
城乡融合章聚焦要素流动和共享,消除城乡二元壁垒。条例提出优化基础设施网络,推动教育、医疗等公共服务延伸农村,健全社会保障制度。此举旨在缩小城乡差距,促进资源均衡配置,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。
九、扶持措施细化激励政策
扶持措施章包括财政、税收和产业扶持工具,如提供专项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小微企业。条例强调多渠道资源整合,优先保障弱势群体需求,激发内生发展动力。这些措施以法治形式确保扶持政策普惠落地。
十、监督检查体系强化执行保障
监督检查章构建了多级联动机制,包括人大监督、行政监察和社会参与。条例设定定期评估和问责制度,确保政策透明执行。通过法治手段约束失职行为,维护法规严肃性。
十一、实施前景与综合影响
该条例的实施将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,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农村吸引力。长远看,有助于巩固粮食安全基础,优化经济结构,实现共同富裕目标。广西壮族自治区以此为契机,积极迈向乡村现代化新征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