乡村振兴添动能:广西集体产权改革筑牢发展根基
所属地区:广西
发布日期:2025年07月02日
广西通过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有效激活了农村资源要素潜能,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。清产核资摸清家底,股份合作释放活力,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,拓宽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和招商引资渠道。改革建立了产权明晰、权责明确的现代治理体系,推动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5万元占比达90%以上。
一、高位统筹谋划改革路径
在2014年启动首批全国试点基础上,广西于2017年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并将其列为省级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。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先后出台《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》等配套文件,成立专项改革小组,每年制定改革路线图并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,构建了系统性推进机制。通过四批次国家级试点与整区覆盖同步实施,至2021年10月底,全区全面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。
二、清产核资厘清集体家底
聚焦改革先导工程,广西投入专项财政资金3.2亿元,组织逾40万人次专业力量开展资产清查。运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数据联网直报,全面核查集体经营性资产、公益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。历时三年完成14.2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,累计清查账面资产总额超1200亿元,量化资产330亿元,确权登记集体土地1.98亿亩,为产权明晰化打下坚实基础。
三、股份合作激活产权价值
深化股权改革是核心突破点,广西创新推出股权管理"八步工作法"规范流程。全区共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4200余万人,在7.2万个村组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,集体成员平均持股率超98%。南宁市江南区、合山市等地率先探索赋予农民股权抵押担保权能,玉林市北流市民安镇推行"三变"改革试点,盘活闲置农房和集体建设用地,发展特色种植和乡村旅游,推动农村资源向可经营资产转化。
四、集体经济赋能乡村振兴
产权改革成效转化为发展动能。全区培育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超1.6万个,创新股份合作、资产租赁等八大发展模式。2020至2021年间,百色市田阳区那满镇引进龙头企业合作开发芒果产业基地,带动18个村集体年均增收超10万元;北海市银海区侨港镇通过"合作社+渔民"模式发展海产品加工,集体年收入突破300万元。集体经济收益专项用于基础设施改造、公共服务提升和成员分红,形成可持续的乡村振兴内循环机制。
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制度性突破释放了广西农村发展活力。清产核资推动资源变资产,股权改革实现农民变股东,经营机制创新带动资金变股金。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,广西将继续完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,拓展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路径,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