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升级招商引资激励政策 加大对外开放力度
所属地区:广西
发布日期:2025年07月23日
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,广西制定出台新的《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》,对引进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等给予奖励,相关措施在激励标准、范围、方式和机制上实现创新突破,将有效调动招商引资积极性,促进外来投资扩量提质。
(一)政策修订的背景与意义。2016年,广西出台《广西招商引资激励暂行办法》,在推动区域招商引资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。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广西对外开放步伐加快,原有政策已不能完全适应发展需求。为更好对接国家战略,抢抓发展机遇,广西在总结暂行办法实施经验基础上,结合实际需求修订形成新办法,旨在通过更具针对性和吸引力的激励措施,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效益,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(二)激励政策的主要创新内容。在激励标准方面,新办法全面提高奖励力度,对重大项目的奖励比例和上限均有提升,为引进高质量项目提供有力支持。激励范围进一步拓展,除原有激励对象外,新增利用外资目标绩效考核激励,将总部企业、“瞪羚企业”“独角兽企业”等纳入激励范畴,体现对新兴产业和高端业态的重点扶持。激励方式上,创新增设“瞪羚企业”“独角兽企业”一次性落户奖励,并对中介机构给予一次性前期经费支持,多维度激发市场主体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。激励机制更加完善,取消招商项目和中介机构不能同时奖励的限制,优化奖励兑现流程,确保政策红利及时精准惠及符合条件的企业。
(三)政策实施的保障与预期成效。为确保新办法落地见效,广西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,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,简化申报流程,提高审批效率。同时,强化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,确保激励资金规范使用。依托独特的区位优势,广西正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,新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吸引更多资金、技术、人才等要素集聚,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,助力打造国内国际合作新平台,为扩大对外开放提供坚实支撑。
(四)过往政策实施成效与经验启示。2016年暂行办法实施以来,广西通过奖励设区市绩效考核、支持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等方式,有效调动了各地招商引资的主动性和创造性,外来投资规模持续扩大,投资结构不断优化。实践证明,科学合理的激励政策是促进招商引资的重要手段。新办法在继承原有政策优势基础上进行创新完善,将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,为广西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新动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