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港南区招商】广西港南区建成4个光伏发电示范点 惠及20户居民总装机120KW
所属地区:广西-贵港-港南区
发布日期:2025年07月17日
2024年,广西贵港市港南区通过招商引资与政策引导相结合的方式,稳步推进光伏发电示范点建设。近日,桥圩镇徐村村委光伏发电示范点完成安装并进入调试阶段,投用后每年将为村委节省电费支出。至此,港南区已在桥圩镇徐村、南兴、震华及东津镇东岭村建成4个光伏发电示范点,覆盖20户居民及村级组织,总装机容量达120千瓦,为当地绿色能源推广和乡村发展注入新活力。
一、政策驱动与资源优势奠定项目基础
近年来,国家持续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,广西将新能源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,明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。港南区地处桂东南,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年日照时数充足,具备发展光伏发电的天然资源优势。为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动能,港南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,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新能源企业参与,出台村级光伏发电项目扶持政策,从用地协调、并网服务、资金补贴等方面提供保障,推动示范点建设从规划走向落地。
二、多点布局构建村级光伏矩阵
4个光伏发电示范点根据不同区域特点进行差异化布局。桥圩镇作为港南区工业重镇,依托镇域内较为完善的电网设施,率先在徐村村委、南兴村、震华村推进项目建设,其中徐村村委示范点主要利用村委办公楼屋顶及周边闲置空地建设,优先满足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用电需求;南兴村、震华村示范点则以居民户用为主,鼓励农户利用自家屋顶安装光伏板。东津镇东岭村示范点结合当地农业产业特点,探索“光伏+农房”模式,实现清洁能源生产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有机结合。各示范点均采用分布式并网技术,所发电量优先自用,余量接入电网,形成“自发自用、余电上网”的良性循环。
三、经济与生态效益同步显现
光伏发电项目的投用为参与者带来直接收益。从村级层面看,徐村村委示范点预计每年可节省电费支出,减少村级财政在公共设施用电上的投入,节省资金可用于完善村内基础设施或民生服务。对参与的20户居民而言,光伏发电系统不仅降低日常电费开支,多余电量上网还能获得稳定收益,形成“用电减负+额外增收”的双重效益。在生态效益方面,120千瓦装机容量的光伏项目投用后,每年可替代部分传统能源消耗,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,助力港南区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同推进。
四、示范引领推动绿色能源普及
此次4个示范点的建成,是港南区探索农村新能源发展路径的重要成果。项目实施过程中,当地通过组织村民观摩、技术人员讲解等方式,普及光伏发电知识,提升群众对清洁能源的认知度和接受度。随着示范点运行成效逐步显现,港南区计划总结经验模式,在具备条件的村屯进一步推广光伏发电项目,重点向脱贫村、集体经济薄弱村倾斜,通过“新能源+村集体”“新能源+农户”等模式,壮大村级集体经济,拓宽农民增收渠道,为广西农村地区能源结构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实践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