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超338万农户增收
农业
所属地区:广西-南宁
发布日期:2025年08月25日
近年来,广西通过招商引资和政策扶持,推动家庭农场、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,有效促进农民增收。目前全区已有超三分之一农户通过参与规模化经营实现收入提升,新型主体已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。
一、新型经营主体规模持续扩大
广西通过财政补贴、金融支持等举措培育多元农业经营体系。截至最新统计,全区注册家庭农场达5786家,农民合作社3.3万余家,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262家。这些主体通过土地流转整合资源,承租面积占全区农地流转总量的43%,推动传统小农经济向集约化转型。
二、联农带农成效显著
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、务工就业等方式,带动338万余户农民增收,占全区农户总数的35.62%。参与合作的农户年均收入较普通农户高出约20%,其中甘蔗、柑橘、桑蚕等特色产业带动效应尤为突出。部分合作社通过品牌化运营,帮助成员户实现收入翻番。
三、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
2016年成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,累计为新型主体提供贷款支持超百亿元。各地推出用电优惠、用地保障等配套措施,南宁、柳州等地建立示范社培育机制,计划"十三五"期间每年新增30个市级示范合作社。梧州、钦州等市试点"政银担"合作模式,降低主体融资成本。
四、发展瓶颈待突破
尽管成效显著,广西新型经营主体仍面临规模偏小、产业链短等问题。部分合作社服务能力不足,龙头企业带动半径有限。下一步将重点提升主体竞争力,计划在河池、百色等山区县培育特色产业联合体,推动冷链物流、精深加工等配套建设。
五、特色产业助推乡村振兴
在来宾、崇左等糖料蔗主产区,龙头企业建立"公司+基地+农户"模式,实现亩均产值提升15%。桂林、贺州农民合作社发展生态农业,推动沙糖桔、六堡茶等地理标志产品溢价销售。玉林市探索"三变改革",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分红。
当前,广西正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,计划通过五年培育行动,使新型主体带动农户比例提升至50%以上,为乡村振兴提供持续动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