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宁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成果显著助力乡村振兴
农业
所属地区:广西-南宁
发布日期:2025年08月21日
南宁市通过系统推进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工作,有效规范了财政资金使用并提升项目管理水平,为后续招商引资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奠定基础。此次验收涉及多个层级项目,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确保结果客观公正,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闭环机制,进一步优化了农业投资环境。
一、构建多层级协同验收体系
南宁市财政部门统筹国家、自治区、市级48个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验收,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县区自验标准与时限要求。通过组建4个专业验收小组,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,采用统一评估指标体系,对农田水利、产业配套等工程进行全覆盖核查。验收过程严格执行"项目单位自验-县级初验-市级复验"三级程序,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反映建设成效。
二、创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
为提升验收专业性,南宁市首次采取"政府购买服务"模式,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规划合理性、资金使用合规性等关键指标开展独立审计。验收前组织专项培训,重点解读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、产业化经营等类别的技术规范,统一验收尺度。第三方机构累计形成48份专项报告,指出部分项目存在设计前瞻性不足、施工进度滞后等共性问题,为后续管理改进提供数据支撑。
三、建立问题整改闭环管理体系
验收结果显示所有项目均达到基本合格标准,但暴露出资金拨付效率待提升等管理短板。南宁市建立"问题清单-整改台账-销号管理"机制,要求相关县区限期提交整改方案,明确将整改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考核。针对跨区域水利项目协调难度大等问题,市级层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优化项目全周期管理流程。
四、强化成果转化助推产业升级
此次验收成果直接服务于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编制,南宁市将结合验收数据调整新一轮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投向,优先支持智慧农业、生态循环类项目。通过公开典型案例,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,目前已有多个招商引资项目参照验收标准完善投资方案。验收形成的管理规范已转化为市级农业项目管理制度,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制度保障。
五、持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
南宁市将建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动态监测平台,对在建项目实行红黄绿灯预警管理。定期开展"回头看"检查,重点核查前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。计划每年度组织第三方绩效评价,将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分配挂钩,推动县区提升项目管理精细化水平,确保农业投资效益持续释放。